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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則

國立臺東大學數學系系學會施行細則

民國101年6月10日修訂實施



第一條  本細則依數學系系學會章程 (以下簡稱本法) 第二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各股事務規定義務如下:

  • 第一款 活動股
  • 活動股股長


         一  需負責籌畫與執行遊藝、康樂活動等事宜。

         二  需草擬年度活動計畫表,並交由會長整理審核。

         各項活動需撰寫各類活動企劃書及成果報告書。

         每一學期舉辦活動,增進系上學長姐與學弟妹以及同學之間的情誼。

         五  各項活動事前進行開會,活動結束後開檢討會並且都準備簽到單及做會議紀錄。

         六  策劃及執行與監督各項活動。

         七  協助系學會各股活動進行與協助。

負責舉辦系遊,增進本會會員間之良好關係。

  • 活動股副股


策劃及執行與監督各項活動。

二  協助活動股股長與系學會各股活動進行與協助。

  • 活動股股員
  • 
    各項活動事前開會及檢討會務必到場,並進行簽到。
    二  依股長及副股指示執行各項活動流程。
    三  活動執行中股員之間互應相合作及幫忙。
    四  協助系學會各股活動進行與協助。
  • 若違反以上事項,記申戒乙次進行懲處。
    
    
  • 第二款 體育股
第一項  體育股需負責籌畫與執行各類家族性、班際性、系際性與校際性體育活動等事宜。

第二項  體育股需負起協助系隊運作與管理,並帶領各系隊參加校內外比賽等事宜。

第三項  體育股股長需草擬年度活動計畫表,並交由會長整理審核。
  • 撰寫各類活動企劃書及成果報告書。
  • 股員會議無故未到一次,股長會給予口頭警告,未到兩次記申戒乙次
  • 補助聯隊部份,聯隊參與的校外比賽,補助皆按數學系參與人數依比例補助
    系隊數學參與人數/系隊總參加人數x 報名費,補助金額超過上限依補助金額上限為準
    比賽獎金,依比賽名稱獎狀、獎盃,為數學方面得獎,則發放獎金 
  • 本會會員如有參加數學方面校際性體育活動得獎,將頒予獎金(個人獎項  冠軍300元亞軍200元 季軍100元 ,
    團體獎項  冠軍500元 亞軍400元 季軍300元) ,如超出當屆預算將以上比例分配獎金,不可超過當屆預算
  • 第三款 公關股
  • 公關股股長
  •  All Pass糖活動企劃、安排擺攤時間表。
  •  各項活動事前進行開會,活動結束後開檢討會。
  •  擔任本會各項會議記錄及發送活動邀請函至本系老師。
  •  蒐集研究所等相關資料,以益本會會員未來之發展。
  •  本會活動經費的拉贊助事宜,規劃路線、依照路線的多寡安排組別、盡力達到宣傳與
 贊助的效能。
  •  評鑑資料的蒐集整理和製作。
  •  協助其他股別活動宣傳事宜(主要為活動股及體育股) 。
  • 公關股需負責本會對外及對內等事宜。
  • 協助活動股舉辦系遊,增進本會會員間之良好關係。
  • 整裡各校會議記錄及活動資料


第二項  公關股副股

  • 協助公關股股長於各活動的進行與協助。
  • 執行及監督本股各項活動的進行與各股員的執行態度。
  • 股長和股員間的協調人員。
  • 準備本股開會簽到單及記錄會議的內容。
  • 協助評鑑資料的蒐集整理和製作。
  • 公關股股員
  • 各項活動事前開會及檢討會務必到場,並進行簽到。
  • 依股長及副股指示執行各項活動流程。
  • 執行活動時應秉持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
  • 禁止於開會時無故缺席、遲到。
  • 禁止擺攤活動時,無故缺席、遲到。
  • 第四項   若違反以上事項,依記申戒乙次進行懲處。
  • 第四款 總務股
  • 負責經費預算,財務管理等事宜。
  • 財務管理辦法各股申請經費管理辦法
    一  各股向總務股申請經費時,須事先確實地填寫黏貼憑證申請表,活動結束後附上收據 \
    發票列明支出明細,進行核銷。挪用預算表中活動之經費,亦須經由監事會同意。
二  若各股申請預算之款項超過5000元以上,可先預支預算的一半費用,但必須由各股股     
  • 
    三  如有與他系共同舉辦活動,則須附上收據正本或影本及活動預算結算表,以示證明。
資料不足者,則由該股自行吸收。
  • 未繳交系費之管理辦法
    一  不得進入系圖及使用夜間自習教室,違規者處罰50元/次,罰款歸歷屆結餘。
    二  系隊內凡有一人未繳系費扣補助之1/2。
    三  不可參加系上所有舉辦之活動,違者酌收50~150元之費用。
    四  上學年未繳系費者,須連同這學年的一併繳清,才可享有系上之活動。
    
    
  • 歷屆結餘使用管理辦法本會歷屆結餘之動用,每學期最高動用上限為其10%。若未舉辦數寶寶夏令營或其他收費性質的正面活動,
    則該屆系學會除幹部研習之費用外不得動用歷屆結餘。
  • 申請系費退款管理辦法
    凡有轉學、轉系者,可憑證明於開學前ㄧ個星期找總務股辦理退費手續,逾期者恕不受理
  • 活動贊助募款管理辦法
    一  活動募款應向捐款單位開立收據及索取捐款證明。捐款證明須標示清楚
        捐款單位、受款單位、捐款金額、捐款單位簽章、受款單位簽章。
    二  募款結果於結算後向全會會員公布。
    三  經費餘額由總務股納入結算,監事委會則監督其日後運用。
  • 與本會借錢需簽立借據,期限屆滿之日,應全數清償,期限屆滿,不為清償時,將由指導老師強制制裁。
  • 第五款 美宣股
第一項  負責系上各活動宣傳海報之製作。

第二項  協助系上各股美宣相關事宜。

第三項  負責製作會員與系上老師之生日卡片。
  • 負責活動及宣傳海報之拍攝。
  • 股長與股員開會時,需出席參加,不克參加須提前請假並說明原因,請假原因只接受(打工、家教、或重大事件),
    未依相關程序請假且未到的股員,由股長依系學會條例辦法作處分。
  • 股員需盡心盡力完成股長分配的工作(系上學子生日卡片、活動海報),並在指定期限內完成;成品需拍照建檔上傳社團(Facebook),
    另外要將成品(生日卡片、活動海報)放置或張貼在股長指定的位置。股員若有特殊狀況未能在期限內繳交成品,須提前向股長說明原因,並跟股長約定補繳時間。
  
  • 美宣股股員或其他系上同學使用美宣櫃內用具需在借用簿上明確登記借用的(用具、時間)需有股長或副股長作證,
    使用完畢後須在借用簿上登記歸還時間也需股長或副股長簽名作證;期末清點美宣櫃物品若發現用具損毀(不含耗材),須借用人作補賞(恢復原狀或以等值物品)。
  • 每個月股長需在社群網站上提醒股員該月須繳交的成品(含時間、地點),股員若有疑問必須在社團內留言,股長須設法解決它。
  • 開會次數:一學期兩次(期初、期末),若有特殊狀況股長可緊急召開會議,但須提前一個禮拜在社團網站告知股員臨時開會時間、地點、當天開會需討論的項目。
  • 股長在系學會幹部開會時,須主動詢問各股股長本學期美宣股需協助的項目,並作適當考量再配合。
  • 若違反以上事項,依記申戒乙次進行懲處。
  • 第六款 資建股
  • 資建股股長
  • 負責系圖電腦管理與維護。
  • 負責系學會網站之管理與維護。
  • 負責出版系上刊物與系上通訊錄等事宜。
  • 負責每學期之活動紀錄光碟製作。
  • 資建股副股長
  • 協助股長。
  • 包含傳達訊息給股員,借器材。
  • 拍攝重大集會:系大會、監事會。
  • 協助股員
  • 資建股股員
  • 拍攝系上活動。
  • 協助股長編寫系刊內容。
  • 資建股規則
  • 開會未到,工作內容股長自行排訂,不得有異議。
  • 股員工作內容若須與他人換,自行交換,並告知股長即可。
  • 副股長須活動前幾日借器材給股員。
  • 副股長、股員若未完成工作內容,記「懲戒」乙次。
  • 第七款 學藝股
第一項  負責管理系圖。

第二項  系圖管理辦法。



         排班人員未關系圖門者,申誡一支

         二  系圖借用者,如發生遺失或者損壞,需復原且一學期內不得再借用

         三  借書遺失者一學期內不得再借,且需要賠償

         四  借書逾期者,一學期內不得再借用

         五  系圖禁止飲食,如發現於系圖內飲食或製造垃圾者,需打掃系圖一週,由學藝股股長  

             檢察,否則申誡乙次



第三項  辦理學藝活動、學術研究等事宜。

第八款  如有未定立之事物由會長分配處理。